男子相爱多年的女友 竟是爸爸的爸爸的姨妈的孙女
2018-04-15 08:30:21 来源:江苏新闻广播 作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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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爱多年,情侣竟是失散多年的兄妹,这可能是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桥段。但在最近,就有一位王先生向荔枝新闻反映,自己相爱多年的女朋友,竟然是爸爸的爸爸的姨妈的孙女,也就是太姨姥的孙女。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,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,那么王先生这婚还结得成吗? 王先生今年29岁,几年前他从北京来到南京,遇到了同乡的发小,两人逐渐产生了好感。 谈了多年的女朋友竟然是自家亲戚,王先生不禁惆怅,世界真是太小了。那么王先生太姨姥的孙女,和自己算是第几代的亲属呢?二人在不在《婚姻法》禁止结婚的旁系三代范围内呢?我们请来了法律界人士来厘清关系。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诗言:“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,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直系血亲,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。那么刚才经过我们的计算,王先生与这位女士已经属于第四代的旁系血亲,那么说他们可以去登记注册结婚。” 经过律师计算,王先生爷爷的姨孙女,也就是王先生的太姨姥的孙女,是属于旁系家族的第四代,而王先生已经属于第五代。随后记者来到了南京玄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,这里的婚检医生却给出了不同的建议。 南京玄武区婚姻登记处婚检医生杨宝兰表示:“一般我们都会告知他尽量避免这种情况,五代以内的近亲结婚,可能本来是隐性遗传的疾病,到后代这边可能会变成显性遗传。这样畸形儿异常儿的机率就比较多,会推荐到上级医院进行专门的检查。他虽然不在我们婚检的范围内,我们会推荐他做进一步的检查,以防万一。” 新人在登记结婚之前,都可以进行免费的婚前体检,对于近亲属和家族疾病情况,婚检医生会进行仔细的询问。如果发现异常可以及早诊断,这也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。 南京玄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吕红艳说:“ 超出了三代以内的话,第四代的话应该是可以(结婚)的。但我还是建议他们去参加这个婚检,由医学上看看是否可以登记结婚。这样比较稳妥一点 当事人也会对自己负责任。” 编辑:艾森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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